针对以上情况,如此在市场“例行抽查”又该如何对待呢?如果监管部门都去按照药典标准规定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显然与行业市场现状不符。这也是当前监管部门与行业经营者都比较头痛的问题。
▍第三尴尬
行业条例与行业发展,脱节严重
近年来,国家多次颁布支持中医药行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如《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等。
但《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自1987年12月1日实施以来,转眼30多年过去,却迟迟没有予以更新,这对于当前日新月异高速发展的中医药行业而言,已经十分滞后。
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42种一、二、三级被保护的动植物药材,其中很多品种随着时间的推移,近十几年来已经被广泛家种家养。
例如一级保护名录中梅花鹿茸这个药材,近年来因梅花鹿家养推广成功,梅花鹿茸在行业市场也已比比皆是,非常普遍。
二级动植物保护名录中,如甘草、黄连、人参、杜仲、厚朴、黄柏等药材,随着相应产地大面积种植,亦很难再称“名贵”二字。
三级动植物保护名录中,如黄芩、天冬、猪苓、龙胆、远志、肉苁蓉、秦艽、细辛、五味子、蔓荆子、山茱萸、石斛、连翘、羌活等药材,由于个别品种近年种植量偏多,甚至已经出现货多滥市状况,一些药材虽然属于87版《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的管理药材,但时过境迁,于当前行业现状而言,其实这些药材已经属于货多滥市的品种,再按老条例执法已经缺乏实际意义。
由于87版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与当前行业实际现状脱节太大,给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市场带来许多尴尬状况。
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过30多年的日月轮回洗礼,其实中药行业已经出现了更多新的动向和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并解决。
有些非保护品种的野生药材例如粉防己、石菖蒲等,因市场用量巨大,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产地药农毫无节制的滥采滥伐中导致资源日渐稀少,甚至有的野生品种当前已经开始步入资源枯竭状态。
一些原来的保护野生品种同样很尴尬。譬如防风,在近十多年来已经被成功广泛种植。但由于家种防风未具有野生品防风所独具的“蚯蚓头、环状纹、灰褐色”等外观性状特点,虽然相应要求的成分含量十足,却又不被药典所接受。但这些不被药典标准认可的家种防风,却也能在市场上或明或暗地流通。
中药行业,正面临着一种“需要放开的品种迟迟未放开,亟待保护的品种却仍然得不到保护”的尴尬现象。
原标题:中药企业,三大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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