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药店经理人
作者:yuanashley
GSP认证明确取消,改为动态监管,各药店请做好准备,迎接专业检查队伍的随时飞检。
明确取消GSP认证,但别高兴太早!
9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通知》正式宣布:确定取消GMP、GSP认证,改为动态监管。
对此,有部分药店老板认为:只要取消繁琐的认证过程,就意味着可以松一口气...
真的是这样吗?
一直以来,药店经理人都在强调:认证取消,但监管反而更严,那么究竟以后会严在哪里?未来究竟会如何监管呢?
建立国家级、省级职业检察员专业队伍
首先,新药品管理法明确了建立职业检查员队伍的规定。
那么,什么是职业检查员呢?
国家为了满足对药品安全的严格要求,药品检查的专业性、复杂性、现场性和重要性等特点,决定了对检查员素质要求极高。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监管机构,无一例外地都拥有高素质的专职检查员队伍,以及聘用、培训、考核和使用等完备的管理体系。
业内观点认为:未来,我国的职业检察员也将考虑国际通行做法,同时兼顾我国国情,职业检察员工作内容将从过去认证现场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扩展到专项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注册现场检查、进口检查等药品全生命周期。
那么,相比过去的飞检,未来动态监管下的飞检具体又有哪些区别呢?
飞检常态化,力度更强
可以肯定的是,未来这种区别于过去审核中心及检查机构临时委派检查员进行认证检查的形式,未来检查的技术含量和检查标准都将会大大提升。
过去,国家药品监管局各类检查员都是来自国家及地方监管部门和直属单位,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药品监管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是现场检查的组织部门,检查员由检查机构委派进行现场检查时,才履行检查员的工作职责;检查机构没有委派检查员执行现场检查时,检查员不能擅自履行检查员的职责。
也基于此,确立起我国由药品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系统人员兼职承担现场检查任务的检查员制度。
而未来,业内推测检察员队伍可能牵涉到国家和省级,通过两级队伍主要承担起职业化检察员任务,为什么这么说呢?
根据2019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未来会构建国家和省两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并进一步加强疫苗等高风险药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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