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健康养生网 > 养生常识 > 养生资讯 >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数据质量控制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数据质量控制

发表日期:2019-10-16 14:16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8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按照属地化原则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数据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的工作原则和要求,请各地根据本省实施方案,抓紧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同时,为确保绩效考核数据客观真实可比,各地要对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报送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的数据进行质控,具体要求如下:

一、数据质控内容及时间

我委将于8月12日开放管理平台(https://www.nmpas.org.cn),供三级公立医院自查填报的数据及佐证材料,同时供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数据质控工作。

(一)三级公立医院自查要求。各三级公立医院要根据《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以及本地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医院上报的数据和佐证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和质量控制。

1.第一阶段:国家监测指标4、5、6、8、9、10、13、14、24、45、46、48、53、54、55的质控工作由我委负责,非国家监测指标52的质控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上述数据质控完成后将嵌入管理平台,供各地参考使用。其中指标45、46,请各三级公立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于8月20日前在国家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机构端)内对人员信息进行维护,麻醉和病理在岗医师信息应当维护到具体科室。医院应当于8月20日前完成除我委负责的其他国家监测指标的质控工作,形成第一阶段分析报告(模板在管理平台上下载),报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上传至管理平台。

2.第二阶段:各三级公立医院应当在8月31日前完成非国家监测指标的质控工作(除指标52外),形成第二阶段分析报告(模板在管理平台上下载),报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上传至管理平台。

(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数据质控要求。

1.核查医疗机构基本信息。8月25日前,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8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核查并规范三级公立医院的第一名称、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医疗机构等级、医疗机构类别等,确保医疗机构信息真实准确。

2.核查病案首页数据。10月1日前,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托本省份病案质控中心,在国家病案管理质控中心的支持下,结合实际制定用于本省绩效考核的四级手术目录、微创手术目录,并核查病案首页相关数据。

3.核查绩效考核相关指标数据。对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和质量控制,形成本地三级公立医院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绩效考核整体数据质控分析报告(模板在管理平台上下载),分别于8月25日前、10月1日前上传至管理平台。

小编推荐:
「医药速读社」恒瑞1类新药SHR72
好消息!厦门市儿童医院“过敏免
泉州玛丽医院是正规医院吗 输卵
泉州玛丽医院输卵管复通手术怎么

 

中国养生网()

养生热点:
  • 推荐产品
  • 相关养生资讯

    养生专题

    栏目排行

    • 常识
    • 饮食
    • 运动
    • 中医
    • 保健
    热点推广
    养生图片